活动开始及结束时间:2017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活动地区:云南省范围内。
活动对象:云南地区邮储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2017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邮储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成功申请账单分期或交易分期,期数满6期及以上,且分期总金额5000元及以上,可获赠价值50元的话费,每月限前860名。
活动细则:
(一)参加活动的分期类型仅限账单分期及交易分期,分期申请若发生撤销则不参加本次活动。
(二)金叶卡不参加本活动。
(三)申请分期时间以我行系统记录的分期付款成功交易日为准。
(四)活动期间,每名客户仅限一次获奖机会。若客户名下多张卡片在活动期间每个月内有多笔分期交易,则按满足条件的分期交易入账时间先后顺序对第一笔分期交易进行奖励。
(五)客户可通过短信、客服电话、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申请账单分期或交易分期。
(六)满足活动条件的客户,次月按照交易时间先后生成活动获奖客户名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将于次月月底短信通知获奖客户获奖信息,并由奖品提供方将50元话费一次性充值到获奖客户在我行申办信用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并短信通知持卡人。每月奖品限860份,活动开始至获奖名单产生前,持卡人出现未按时还款、未还足最低还款额、账户状态不正常任何一种情况,均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七)奖品以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不得在获赠时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调换。
(八)一切有关奖品质量、售后事宜及任何有关礼品可能产生的纠纷,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分行协助持卡人解决。
(九)参与者如对活动有疑义,请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过期将不再受理。
(十)有关本次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保留对本次活动变更、延迟或提前终止的权利,并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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