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活动对象:浦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不含联名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活动内容:a.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持卡人使用浦发银行信用卡发生有积分交易享累计1.5倍积分,发生快捷支付交易享累计2倍积分。其中,1.5倍积分为有积分交易除原有1倍积分外,额外赠送0.5倍积分;2倍积分为快捷支付交易除原有1倍积分外,额外赠送1倍积分。
b.2018年1月至6月期间获批浦发信用卡的新户于核卡后90天内发生的快捷支付交易额外享1倍奖励积分,每位持卡人最高获得5万奖励积分
c. 2018年1月至6月期间获批浦发信用卡的新户于核卡后90天内,累计快捷支付交易金额满人民币8000元,可额外获赠5万奖励积分,每人限获赠一次,根据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的时间先后排序,先到先得,限前5万名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
*上述三项活动奖励可同享。
活动细则:
1、本活动仅限账户状态正常的浦发个人信用卡账户之主卡持卡人参加,联名卡客户仍以原来方式累计积分,副卡客户积分累计至主卡,信用卡特殊权益日多倍积分活动仍按原规则累计。加速积分金卡1.5倍积分为原有1.3倍积分外,额外赠送0.2倍积分;快捷支付交易除原有1.3倍积分外,额外赠送0.7倍积分。加速积分白金卡有积分交易累计1.5倍积分,无额外赠送积分;快捷支付交易除原有1.5倍积分外,额外赠送0.5倍积分。权益平台5倍积分权益,包含有积分交易1.5倍积分、快捷支付交易2倍积分,共享5倍积分。
2、快捷支付包含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小浦支付快捷支付;Apple Pay、三星Pay、HCE、华为Pay、小米Pay等云闪付交易;银联二维码交易。交易仅指成功支付的交易,统计周期内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或撤销等类型交易的,不计算在本次活动内。
3、新户是指在申请浦发信用卡前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 个月以上的主卡客户;
4、奖励积分不可用于兑换航空里程、年费及息费(包含客户帐账单内万用金手续费及利息、自由分期手续费、账单分期手续费、循环利息),可用于实物礼品兑换、积分易兑、慈善捐赠、积分竞猜、 积分保障、积分抽奖、1积分权益、积分POS消费等,具体兑换规则以浦发信用卡中心各平台相关条款与细则为准。
5、交易所得额外赠送积分,将在次日随交易积分同步赠送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快捷支付2倍积分活动中,通过云闪付、银联二维码交易所得额外赠送积分以及新户快捷3倍积分活动的额外1倍奖励积分将在次月统一赠送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持卡人可在浦大喜奔、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微信小程序等相关渠道查询所得积分。新户核卡的5万奖励积分将在核卡后的4个自然月内发放。
6、持卡人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7、持卡人不得使用任何外挂、插件以及其他破坏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的方式参加活动,否则,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活动资格。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并取消持卡人参加活动的资格。
8、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有权调整或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9、本次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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