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海航联名卡主卡持卡人(限农行信用卡新客户)
三、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内成功核发中国农业银行海航联名卡的新客户,在核卡后次两个自然月内,使用该卡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交易满3笔,每笔消费满18元,收到达标短信通知后,即有机会抢兑3000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活动期间礼品合计3000份,以客户抢兑成功的先后时间顺序发放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四、活动细则:
(一)本活动仅限在活动期内成功核发中国农业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的新客户参与。新客户定义:首次申请农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主卡且为中国农业银行海航联名信用卡(含2021年12月31日前整户注销的持卡人)并成功核发建账的客户。
(二)客户获赠的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将分两部分发放至客户海航联名卡对应的海航金鹏会员号中:一部分发放奖励一半的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另一部分发放奖励一半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对应的信用卡积分,信用卡积分将于发放次月自动兑换为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两部分奖励将于客户掌银领奖次月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获赠积分默认发放至农行系统显示的海航金鹏会员号中,如后续需修改会员号,须在领奖当月月底前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修改,如客户未收到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也未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农行提出查询的,则视为客户自动放弃。
(三)海航联名信用卡的核卡时间(该卡在农行系统建账时间)、激活时间以农行系统时间为准,消费时间、金额以农行系统入账时间、金额为准,附属卡消费计入主卡。其中,入账币种为外币的消费以农行系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消费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已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统计期间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的,该笔交易不计入统计达标的消费金额。
(四)关于活动:
客户将于达标次月收到农行礼品抢兑短信通知,客户按照短信提示于指定日期在农行掌上银行APP—信用卡—浓情新客礼—海航卡活动专区进行礼品抢兑。抢兑成功后可在掌银--我的--礼券中查看。以客户在农行掌上银行APP礼品抢兑成功的先后时间顺序发放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礼品将于客户掌银领奖次月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发放完成后农行会以短信形式告知客户。
(五)“自然月”定义:指每月的1号到该月月底。假如A客户11月1日成功办卡,从成功办卡后至次年1月底前累计指定渠道消费满3笔且每笔消费满18元,则满足活动一“次两个自然月消费”达标条件。
(六)活动期间,客户原因变更在农行预留手机号码,或未正确预留手机号码,导致未收到短信提醒影响后续领奖,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未在短信通知中的指定时间参加活动视为客户自愿放弃领取礼品。
(七)海航金鹏俱乐部积分为消费积分,不可用作金鹏会员升级或维持贵宾会籍等级、不可兑换为现金使用规则详见金鹏俱乐部官网。
(八)客诉处理。如客户在消费达标后未收到领奖短信,也未于达标次月月底前向农行客服提出查询的,则视为客户自动放弃领取对应的礼品。如客户在领取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如领取失败等情况)请于收到达标短信的当月月底之前联系农行客服。如客户对奖励发放有异议请联系农行客服。白金卡客服热线4006195599,金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
(九)客户不得有经销、转卖礼品等牟利行为,亦不得借助技术手段抢刷礼品等不正当行为,否则农行有权撤销客户参与活动、兑换礼品资格,并要求客户退回已获得的礼品。
(十)客户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上述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得的礼品农行有权要求退回,包括: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满足活动条件的消费发生退货或撤销、参与活动的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十一)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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