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活动对象: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step1:消费积累UP成长金
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持华夏UP信用卡通过指定第三方支付渠道(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线上消费,白金卡返1%UP成长金,金卡返0.5%UP成长金。每个自然月UP成长金,白金卡累计上限200,金卡累计上限100。
step2:达标兑换虚拟券
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每个自然月任意交易满10笔,次月可使用UP成长金兑换指定场景渠道虚拟权益,单个自然月兑换UP成长金,白金卡兑换上限100,金卡兑换上限50。
四、活动细则
第一条 活动对象: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
第二条 UP成长金累计规则
1.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持华夏UP信用卡通过指定第三方支付渠道(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线上消费,可获得笔笔返UP成长金。
2.白金卡按照每笔消费金额的1%获取UP成长金,金卡按照每笔消费金额的0.5%获取UP成长金。
3.每个自然月,白金卡累计UP成长金上限为200,金卡累计UP成长金上限为100。每个持卡人单个自然月消费累计UP成长金总上限为200,如持卡人名下有多张卡片(包括金卡、白金卡),多张卡片总累计UP成长金上限为200。
4.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名下所有消费累计的UP成长金均合并归属于主卡持卡人UP成长金账户,由主卡持卡人使用,附属卡持卡人无法使用UP成长金。
5.UP成长金于持卡人消费日后5个工作日(含)内到账,UP成长金取小数点后两位,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6.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可于消费入账第5个工作日后,通过“华夏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华彩生活APP登录权益平台-卡权益-华夏UP信用卡金卡/华夏UP信用卡白金卡-UP成长金专区,查询UP成长金总额、UP成长金明细、兑换记录等信息,也可以通过我行人工客服咨询。
7.每笔UP成长金自入账日起6个自然月内有效。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可通过“华夏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华彩生活APP登录“权益平台-卡权益-华夏UP信用卡金卡/华夏UP信用卡白金卡-UP成长金专区”查询UP成长金有效期,也可以通过我行人工客服咨询。
第三条 UP成长金兑换规则
1.华夏UP信用卡UP成长金在持卡人本人账户下以客户级别累计,已到期失效的UP成长金无法兑换使用。
2.华夏UP信用卡持卡人每个自然月任意交易满10笔,次月方可使用UP成长金兑换礼品权益。
3.每个自然月,白金卡累计兑换UP成长金上限为100,金卡累计兑换UP成长金上限为50。每个持卡人单个自然月累计兑换UP成长金总上限为100,如持卡人名下有多张卡片(包括金卡、白金卡),多张卡片累计兑换UP成长金上限为100。UP成长金兑换白金卡年费不计入每月兑换上限统计。
4.账户状态正常且符合兑换条件的华夏UP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将本人账户下的"可用UP成长金"依照本规则相关规定兑换礼品。兑换礼品成功后将从持卡人的UP成长金中扣减相应的UP成长金(优先扣减即将到期的UP成长金),礼品兑换成功后,不可撤销。
5.礼品类型、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活动公告和UP成长金兑换区实际上架礼品为准。若部分商品为限量兑换,以先兑先得为原则,兑完为止。
6.UP成长金兑换区上架礼品如注明有效期限,则逾期无法兑换其活动商品。
7.持卡人可通过“权益平台-UP成长金专区-UP成长金兑换”申请兑换礼品,申请兑换成功后将实时从持卡人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UP成长金。
8.持卡人账户状态异常或名下华夏UP信用卡卡片状态均异常、UP成长金冻结、证件过期超过90天(不含)、违反反洗钱规定,将不允许进行UP成长金兑换礼品及服务。
9.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因疑问交易或其他原因产生退还已满足条件的消费款项时,我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撤销相应的UP成长金。
第四条 温馨提示:
1.持卡人所累计UP成长金为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奖励赠与,持卡人同意我中心赠与其UP成长金,并承诺全面遵守本规则。
2.对于被银行冻结账户及已注销账户的持卡人,以及因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逾期还款导致信用卡无法使用的持卡人,银行有权取消其UP成长金累计及兑换资格。持卡人不得以银行的UP成长金对价要求减少欠款。
3.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对UP成长金累计存在以下任一异常交易情形的持卡人且不能通过有效凭证(如发票)证明为真实交易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持卡人采取不累计UP成长金、冻结UP成长金、账户关闭等管控措施(客户UP成长金冻结后将不能再进行UP成长金兑换,账户关闭后不能再进行非还款类交易);并对已经发生UP成长金兑换礼品造成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资金损失的,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采用对已兑换礼品追回等措施进行追偿。
(1)持卡人UP成长金累计或兑换涉及任何非真实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溢缴款或透支方式实施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非真实交易)、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2)信用卡存在出租、转借、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
(3)持卡人将信用卡使用在除发卡机构另有规定外的生产经营、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
(4)违反反洗钱规定。
(5)持卡人证件过期超过90天(不含)。
4.持卡人不得利用我行UP成长金兑换的电子券、增值服务等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或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参加活动获取权益或者作出不符合活动规则的行为,否则将被取消其享受UP成长金兑换的资格并取消、收回已获得的权益及其他相应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并采取限制消费额度、冻结或取消持卡人UP成长金使用权利、UP成长金清零等,必要时将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及追讨给银行造成的损失。
5.UP成长金仅适用于华夏UP信用卡,在兑换取得礼品前并不属于持卡人的资产,持卡人不可将UP成长金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UP成长金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礼品的给付。
6.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会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调整UP成长金累计规则、兑换规则、适用范围等,具体以银行公布为准。
7.UP成长金专区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暂停服务,或因电力、通讯等非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控制范围的故障、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影响UP成长金业务的,银行将有权暂停或延迟提供服务。
8.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暂停、修改及终止本细则的权利,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经相关官方途径提前公告或通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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