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全国]刷中信万事达信用卡 尊享2%现金回馈
活动时间:2012.01.15-2013.12.31
积分兑换原则:
1、 持卡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可以开始用积分兑换现金回馈;
2、 现金回馈将以退款冲账方式或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与相关发卡银行确定的其他形式进行;
3、 持卡人在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所累积之积分,按照2012年之活动原则,必须最迟于2013年1月10日之前申请兑换,逾期剩余之积分将被清零,且在2013年活动时间内不再有效。
4、 持卡人最迟可在2014年1月10日申请积分兑换;逾期剩余积分将被清零,且不可恢复;
5、 持卡人需通过万事达卡官方网站www.mastercard.com.cn 或直接登录万事达卡积分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方可累计积分;
6、 持卡人可通过登录万事达卡官方网站www.mastercard.com.cn 或直接登录万事达卡积分平台网站查询即时积分并进行在线自助兑换;
7、 每2500个积分可兑换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现金回馈,最小兑换单位为2500积分;兑换金额最低为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并且须是5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整数倍;
8、 每张独立参与活动的万事达卡活动期内可兑换的现金回馈上限为800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9、 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
10、 每笔兑换申请提交后,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将即时从持卡人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
11、 正常情况下,持卡人将在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正式受理兑换申请后的一个月内收到现金回馈;如以退款冲账方式进行,现金回馈将会以美元(非美元账户发卡银行将依现有规定收取一定货币转换费,以等值货币)汇入持卡人万事达卡外币账户内,入账后相关冲抵消费或提现等规定按持卡人与其发卡银行的约定办理;
12、 兑换现金回馈所产生的相应个人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承担;
13、 无论因任何原因,如发生交易款项退款的情况,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将依照退款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如在扣除相应积分前,持卡人已进行积分兑换,导致卡片中剩余积分不足而无法完全扣减的,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在扣减持卡人的积分余额后,不足部分将计为负分,待有新增积分后再行扣减。如活动结束后,持卡人账户内仍是负分,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有权追回持卡人已经兑现的现金回馈。
14、 如有疑问,持卡人可以发送邮件至China_Reward@mastercard.com咨询
活动细则与条款:
1、 本活动仅限中国大陆地区发行的MasterCard万事达卡(含带有万事达卡标识的借记卡、贷记卡、双币卡、外币卡、电子旅行支票等)之持卡人参加,且所发生交易均须是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或中国台湾地区POS终端刷卡交易且须通过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清算网络进行支付,方可参与累计积分及兑换现金回馈;
2、 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迟缴款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万事达卡领用协议或卡片被冻结情形的,即丧失累计积分及兑换现金回馈资格;
3、 每张万事达卡的主、附卡的消费金额不可合并计算或累计积分,不同卡号的万事达卡的消费金额不可合并计算或累计积分。并且,可累计积分并兑换现金回馈的交易不包括网上交易、非POS机进行的压卡交易、退货的账项、利息、迟缓利息、循环信用利息、余额代偿、违约金、逾期手续费、年费、补发新卡手续费等财务或服务费用,亦不包括代缴保险费、缴交各种税款、各种罚款、基金等无实际签单的交易、持卡人以信用卡预借现金;
4、 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导致影响积分累计的,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5、 MasterCard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针对本活动的解释、修改、中止和最终裁决的权利;
6、 本活动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均遵照 MasterCard Worldwide 全球隐私政策。
7、 本次活动所有细则与条款若有歧义,请以万事达卡官网www.mastercard.com.cn及万事达卡积分注册平台所公布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卡宝宝平台系信息发布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文中图片和内容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本平台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