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活动时间: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Ø 活动范围及对象:上海地区邮储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包括普卡、金卡和白金卡持卡客户。
Ø 活动内容:活动一:体验礼
活动期间激活邮储银行信用卡,且单笔刷卡消费金额满800元的持卡人,即可获赠价值100元的公共交通卡及精美礼品壹份(名额不限)。
活动二:笔拼礼
活动期间在指定节日:“劳动节”(4月29日-5月1日)或“端午节”(6月22日-24日)刷卡消费累计满3笔且每笔满200元的持卡人,即可参加抽奖,有机会赢取三级好礼:
一级礼---iPhone 4S手机壹部(限额6名,双节各3名);
二级礼---索尼数码相机壹部(限额20名,双节各10名);
三级礼---200元消费卡(限额100名,双节各50名)。
Ø 活动细则:
(一)自2012年4月1日零点起至2012年6月30日24点止,凡是在此期间持有邮储信用卡的持卡人均可参加本活动。
(二) 持卡人名下有我行多张主卡的,多张主卡消费不累计计算,以主卡账户为基本奖励单位。附属卡消费均计入主卡账户。
(三)交易时间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入账时间为准。
(四)本活动“刷卡消费”仅指计积分的POS消费,不含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类、保险类、医院卫生类、物流仓储类、公共事业类、还款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有争议交易。
(五)活动开始至获奖名单产生前,在此期间,持卡人出现未按时还款、未还足最低还款额、账户状态不正常任何一种情况,均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一不限获奖名额,活动结束后统一开奖;活动二于5月中旬、7月中旬分两次抽奖,依据符合活动条件的客户信息,在公证处现场监督下进行电脑抽奖。
(七)持卡人可同时参加活动一、活动二,活动二奖品不可兼得。
(八)本活动获奖名单于5月30日、7月30日分两次公布在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上,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获奖者。持卡人也可向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80查询获奖名单等信息。
(九)本活动兑奖时间为获奖名单公布日起的一个月内,持卡人需凭本人信用卡、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网站公布的兑奖地点领取礼品。
(十)如因持卡人原因(例如提供的地址错误或手机号码错误)造成未收到获奖礼品,且持卡人也未在收到获奖短信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邮储银行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礼品。
(十一)礼品以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不得在获赠时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调换。邮储银行有权调整或变更礼品,并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
(十二)一切有关礼品质量、售后事宜及任何有关礼品可能产生的纠纷,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持卡人可致电邮储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8-95580咨询,由上海分行协助持卡人解决。
(十三)有关本次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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