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活动内容:凡我行信用卡持卡人(包括主卡、附属卡)单月刷卡消费满人民币800元,均可参与次月的抽奖活动。省分行每月根据消费数据,通过电脑程序在满足条件的持卡人中抽出5名客户,各奖励苹果iPad平板电脑一台。抽奖过程由公证部门进行监督,中奖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总行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奖品由省分行统一采购发放。
活动细则 :
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信用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项活动。
2、持卡人消费交易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入账时间为准。附属卡的消费金额累计到主卡账户,且以主卡持卡人为主体参与抽奖活动。
3、本活动中“刷卡消费”指POS消费,包含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及境外消费。刷卡交易范围不含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医院类、政府及公益事业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类、取现交易、还款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及有争议交易。
4、活动开始至获奖名单产生前未按时还款、未还足最低还款额、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5、活动期间,省分行按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组织抽奖,获奖名单产生后,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持卡人并在总行网站进行公布。获奖人持本人身份证、信用卡及获奖短信自行到指定网点兑奖。如持卡人手机号码变更,请致电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80进行变更。持卡人可通过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查询获奖名单。
6、如因持卡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且持卡人也未在获奖名单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邮储银行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奖品。
7、一切有关奖品质量及服务问题均由提供之商家负责。奖品为iPad的基本型号,价值以当时市场价作为参考。中奖所得税由中奖持卡人自理并由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代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奖品不得兑换现金。
8、有关此项活动其他未尽事宜同时受《邮储信用卡章程》、《邮储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活动的客户视为同意遵守本活动的所有相关规则及条款,若对相关的规则、条款、奖品或任何事项存在争议、不确定性或含义模糊,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将保留对本次活动变更、延迟或提前终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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