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活动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Ø 活动对象:湖北省邮储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Ø 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每个自然月内,持我行信用卡积分类消费累计交易金额达到8888元(含),即可于次月领取欢乐谷门票一张。
2、活动期间每个自然月内,按积分类消费累计交易金额排序,前10名可获得“双人畅玩欢乐谷”套票一份(包含武汉欢乐谷成人单票2张+武汉玛雅海滩酒店豪华园景房1晚)。
Ø 活动细则:
(一)本活动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客户凭获奖信用卡、持卡人身份证到武汉分行营业部(汉口火车站邮储银行网点,联系电话:027-85889906)领取奖品,当月有效,先到先得,送完为止。客户因本人原因逾期未领取奖品,将视为主动放弃。
(二)活动1的奖品每张主卡每月限送三张,全省每月限100名。活动2的获奖者可选择领取活动1的奖品,但活动2与活动1的奖品不能兼得。
(三)本活动获赠人仅限主卡持卡人,附属卡项下的交易金额记入主卡的交易金额。
(四)积分类刷卡消费交易范围不包含批发类、公益类、代扣代缴类、房地汽车产类、还款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有争议交易等。
(五)每个活动阶段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符合活动获奖资格的客户名单,并进行短信通知。
(六)持卡人信用卡交易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入账时间为准。
(七)活动开始至获奖名单产生前未按时还款、未还足最低还款额、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八)本活动奖品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奖品。
(九)有关此项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保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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