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申办广东邮储信用卡的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客户申办我行信用卡并在发卡45天以内刷卡计积分消费满3笔,每笔满388元,即可获得我行送出的时尚旅行箱拉杆包一个。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由2013年10月1日0时至2013年11月30日24时。
2、活动以客户计积分消费为标准,客户必须在活动期间计积分消费满足活动条件方能获奖励。
3、活动参与客户需符合办卡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30日,客户在发卡45天内刷卡计积分消费满3笔,每笔满388元即可获得相应奖励,奖品数量有限,如符合资格客户过多,按达到消费条件的时间排序,消费符合资格时间早的客户将获得奖励。如在11月30日前有足够客户符合资格领取礼品,活动将提前终止。
4、我行将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公告活动中奖名单,并在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及2014年1月20日三个时段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获奖情况。
5、活动奖品将由我行工作人员送达,客户发卡时间及消费时间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6、活动以客户为单位,如客户活动期间申办多张邮储信用卡,则合并客户期间申办的多张卡片的消费记录核算客户获奖励资格。
7、活动所指计积分消费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计算为准,非计积分类消费不能计算。刷卡消费指POS可计积分消费,包含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及境外消费,交易范围不含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类、保险类、医院卫生类、物流仓储类、公共事业类、取现交易、还款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有争议交易。
8、活动中的所有礼品均以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不得在获赠时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调换。邮储银行有权调整或变更礼品,并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
9、一切有关礼品质量、售后事宜及任何有关礼品可能产生的纠纷,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持卡人可反馈至邮储银行当地网点,由网点协助持卡人解决。
10、有关本次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自邮一族联名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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