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11月30日。
活动范围:浙江省金华地区。
活动对象:邮储银行信用卡(金卡、普卡、旅游卡)客户。
活动内容: (一)刷卡消费奖:每月刷卡满1000元,即可参与一次抽奖。每月抽50名,奖项分为四等,次月统一抽奖:
一等奖(1名):价值2500元礼品一份;
二等奖(4名):价值800元礼品一份;
三等奖(10名):价值500元礼品一份;
幸运奖(35名):价值100元礼品一份。
(二)分期消费奖:分期金额3000元(含)以上且分期期数为3期(含)以上,即可参与一次抽奖。每月抽30名,奖项分为四等,次月统一抽奖:
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礼品一份;
二等奖(3名):价值1000元礼品一份;
三等奖(6名):价值500元礼品一份;
幸运奖(20名):价值100元礼品一份。
Ø 活动细则:
(一)自2013年8月1日零点起至2013年11月30日24点止,凡是在此期间持有金华市邮储银行信用卡客户均可参加,刷卡交易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入账时间为准。
(二)该营销活动针对金华市邮储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及附属卡持卡人,以主卡账户为基本奖励单位,附属卡消费均计入主卡账户。持卡人名下有我行多张主卡的,多张主卡消费不累计计算。
(三)本活动“刷卡消费”仅指计积分的POS消费,包含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及境外消费,交易范围不含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类、保险类、医院卫生类、物流仓储类、公共事业类、取现交易、还款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有争议交易。
(四)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出现未按时还款、未还足最低还款额、账户状态不正常任何一种情况,邮储银行有权取消该客户获赠礼品的资格。
(五)活动抽奖、兑奖
1、对每月满足刷卡消费、分期消费条件的邮储银行信用卡客户次月进行随机抽奖,中奖客户凭邮储银行发送给客户的短信信息、信用卡、身份证到指定兑奖处领取。
2、活动结束后兑付奖品、礼品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16:00止,未领取奖品、礼品的视持卡人自动放弃。
3、礼品以实际赠出的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亦不得在获赠时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调换。
4、邮储银行金华市分行有权调整或变更礼品,并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
(六)有关此项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邮储银行金华市分行在法律范围内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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