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10月9日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持兴业银行信用卡于境内任意计积分商户刷卡消费满3笔,或于境内任意计积分商户刷卡消费满2笔和预借现金(不含溢缴款取现)1笔,且单笔金额满158元,在指定时间凭信用卡及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到指定活动超市,即可在指定超市内挑选任意零售价为3.5元(含)以下饮料6瓶(支/罐/盒)。
礼品领取时间
礼品领取时间为自2011年7月23日至10月9日期间每周六、周日早10点至晚18点,共计24日,具体日期为:
7月:23、24、30、31
8月:6、7、13、14、20、21、27、28
9月:3、4、10、11、17、18、24、25
10月:1、2、8、9
礼品领取地点:
活动细则:1、交易有效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10月9日,以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上打印时间为准。礼品领取时间为2011年7月23日至10月9日期间的每周六、周日10:00-18:00。
2、活动期间每位客户每月限参加2次活动,每次最多可领取6瓶(支/罐/盒)饮料。所有饮料的价格以超市当天实际价格为准。
3、预借现金交易可参与本次活动,但每3笔可领礼品的交易中限一笔预借现金交易,溢缴款取现不参与活动;参加活动的任意2笔刷卡消费不得为同一日且为同一商户的交易;每笔符合活动条件的交易只能于交易当月或次月领取礼品;领取过活动礼品的交易不再重复参加同期开展的其它兴业银行信用卡活动。
4、参加此优惠活动时,需凭本人兴业银行信用卡及符合活动条件的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原件至兴业银行活动专用结算通道专享优惠,信用卡卡号及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上的卡号须一致且为同一张卡,主附卡交易不合并计算。
5、参加此优惠活动后工作人员将收回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原件、饮料发票联原件,对于无法提供或拒绝交回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原件及饮料发票联原件的将不提供参加活动兑换饮料的机会,信用卡签购单或预借现金凭证以外的凭据不接受领取饮料。
6、网上交易、境外交易以及部分类型商户的交易不可参加本活动,不提供换购饮料的机会。不能参加本活动的商户类型详见《不参加活动商户类型一览表》,商户类型可通过签购单上“商户编号”的第8位至第11位进行识别。
7、本活动礼品为各活动参与超市内经营的单价不超过3.5元/瓶(罐)的饮料。如持卡人获赠礼品后发生退货导致不符合活动受赠礼品条件,以及以同笔交易重复参与活动的,兴业银行将按本次活动中换购饮料的当地市场价格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除相应款项。
8、本活动礼品均由生产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相关的礼品质量及服务事宜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兴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礼品领取地点、领取时间及赠礼标准等),并于网站、账单、语音电话等媒体或银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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