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国内任意商户(低零扣率、网上交易等除外)单个自然月刷卡消费满2笔,且每笔满128元,即可于指定时间,凭兴业信用卡及符合条件的签购单原件,至兴业银行烟台支行营业厅兑换1升花生油1桶(鲁花/龙大),每卡每月限兑1桶(总量不限)。
活动细则:
1、礼品兑换时间:活动期间的9:00至16:00
礼品兑换地点:兴业银行烟台支行营业厅(烟台市南大街261-7号老华联)
2、参加活动的2笔刷卡消费不得为同一日且为同一商户的交易;
3、领取礼品信用卡卡号及签购单上的卡号须一致且为同一张卡,主附卡交易不合并计算。
4、签购单原件为本次活动兑换花生油的唯一凭证,活动不接受对账单、补单、重打印等其他任何形式的刷卡证明,领取礼品后工作人员将收回签购单原件,对无法提供或拒绝交回签购单原件的将不提供兑奖机会。
5、如持卡人获赠礼品后发生退货导致不符合活动受赠礼品条件的,兴业银行将按本次活动礼品当地市场价格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除相应款项。
6、取现交易、网上交易、境外交易以及低零扣率类型商户的交易不可参加本活动,不提供领取礼品的机会。
7、兴业银行保留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的权利;获赠礼品不可兑换现金,所获赠礼品的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自理。
8、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礼品领取地点、领取时间及赠礼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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