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6月30日
礼品兑换时间: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7月31日
二、活动形式:活动期间,兴业银行信用卡客户当月境内计积分交易累计金额累积满1111元,即可获得兑换权益1次,每个权益可兑换5KG大米1袋。每位客户每月最多可获1次兑换权益。兑换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兑换时间:周一至周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
活动细则:
1、本活动仅限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与,仅持有附属卡、航空类联名卡持卡人不可参与本活动。礼品兑换时间: 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7月31日。
2、附属卡交易计入主卡账户,主卡人方可进行兑换。
3、若符合交易条件获赠一次兑换5KG大米1袋权益,在权益有效期内需凭本人信用卡及符合活动条件的签购单原件至活动指定兴业银行网点通过计数POS机刷名下任意一张可使用积分消费信用卡即可完成兑换(不可使用附属卡及航空联名卡)。本活动不可使用预借积分功能。活动期间总限量10000袋大米。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4、本活动每位客户每月最多可获1次兑换权益,兑换权益有效期至次月月底前有效。
5、本活动所指“境内计积分交易”仅限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计积分交易,不含所有境外交易。网络交易、取现交易及部分低零扣率类型商户的交易不可参加活动,不提供领取礼品的机会。不能参加本活动的商户类型详见《不参加活动商户类型一览表》,商户类型可通过签购单上“商户编号”的第8位至第11位进行识别。
本活动以客户为单位,客户名下多张卡片交易将合并计算。
6、所有通过本活动兑换的商品不再提供发票、兑换的商品不予退换。
7、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保留更换同等价值兑换产品的权利,获赠产品不可兑换现金。
8、如持卡人获赠礼品后发生退货导致不符合活动受赠礼品条件,以及以同笔交易重复参与活动的,兴业银行将按本次活动礼品的市场价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除相应款项。
9、活动时间内,如遇商家POS机问题,导致无法刷卡,将由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情况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10、客户享受优惠后工作人员将收回签购单凭证原件,对于无法提供签购单的客户将不提供参与活动的机会。参加过本活动的交易不再参加兴业银行同期开展的其他优惠活动。
1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礼品兑换地点、时间及标准等),并于网站、账单、语音电话等媒体或银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12、本次活动礼品直接由供应商提供,所有涉及产品质量和使用的相关责任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如遇质量相关问题,兴业银行可协助客户进行解决活动期间。
兴业银行兑换网点:/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408/201504081713058558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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