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益田假日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
活动内容:
(1)普卡活动:核卡后60日内,任一单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满128元,即可获赠面值50元华润万佳超市购物卡1张。
(2)金卡活动:核卡后60日内,任一单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满188元,即可获赠面值70元华润万佳超市购物卡1张。
——“惊喜随刷礼”活动细则——
1、本活动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为准,即到达总行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为准。“核卡日”是指客户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
2、本活动适用范围仅限于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益田假日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本活动不适用于活动开始前已持有或曾注销兴业银行信用卡各卡产品主卡的持卡人,仅有附属卡的客户另行申办兴业银行益田假日联名信用卡仍可参加本活动。要求参加本次活动客户卡片账户状态为正常。
3、参加活动的交易类型包括一般消费、预借现金以及各类分期付款业务,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美元按1:7折算为人民币;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发生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
4、若活动期间同时核发金卡和普卡,即视为客户参加金卡活动,金卡活动和普卡活动不可同时享有。
5、我行将在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及兴业银行益田假日联名信用卡至益田假日广场兴业银行华侨城支行营业厅领取礼品。(咨询电话:0755-83667642、862984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AM-11:30AM,2:30PM—5:00PM)
6、若持卡人获赠礼品后,6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客户的兴业银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所赠礼品的等值金额。任何有关该礼品及其服务之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负责,领取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或退换。
7、持卡人免费获得礼品后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8、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兴业银行相关媒体(如网站、账单、语音电话)或各分支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持兴业银行益田假日联名信用卡在益田假日广场刷卡消费,即有机会获赠:
(1)单笔刷卡超过298元,赠送面值50元华润万佳超市购物卡1张,限1000张。
(2)单笔刷卡超过498元,赠送迪斯尼靠枕1个,限1500个。
——“缤纷满额礼”活动细则——
1、非活动期内发生交易的签购单不具备参与本活动之资格,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2、活动期间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刷卡消费金额不可以累计,礼品以所能达到的最高层级进行领取,若上一等级的礼品已全部兑空,则自动兑换下一等级的礼品,活动期间每人限领 1 次,礼品领完即止。
3、客户需凭刷卡POS单、购物小票及兴业银行益田假日联名信用卡在益田假日广场兴业银行华侨城支行营业厅领取,当日有效、过期作废,POS单不得重复、分拆使用。
4、活动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礼品不可兼得(咨询电话:0755-83667642、862984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AM-11:30AM,2:30PM—5:00PM)。
5、客户在参与礼品兑换之后若产生退货、换货行为并导致事实上不具备礼品兑换资格或降低礼品兑换等级,则兴业银行有权从客户信用卡账户中扣除其所领取礼品的实际价值或差价。任何有关该礼品及其服务之责任,可由有关供应商负责,领取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或退换。
6、持卡人免费获得礼品后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7、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兴业银行相关媒体(如网站、账单、语音电话)或各分支行网点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