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乌鲁木齐] 兴业银行信用卡约惠汇嘉时代 节日购物可获购物卡
活动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4年1月5日
活动地区:乌鲁木齐地区
活动对象:兴业银行信用卡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的指定活动日,客户在下列商场刷兴业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满额,可凭当日消费的签购单领取指定金额购物卡一张。
指定商场活动时间安排:
商户名称 商户地址 指定活动时间 商户电话
世纪金花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9号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688号 2013.9.22-2013.10.7 0991-4857200 0991-2952392
王府井百货 乌鲁木齐人民广场王府井百货 2013.9.30-2013.10.7 0991-6193081
汇嘉时代 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03号 2013.12.30-2014.1.5 0991-2817999
友好百盛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668号 2013.12.30-2014.1.5 0991-4513913
购物卡数量与领取条件:
单笔消费满额(元) 购物卡(元) 每日每店购物卡数量
588 50 10
1088 100 15
2088 200 15
活动详情:
1、本活动客户须使用兴业信用卡刷卡交易。每位客户每天限领1张,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2张。客户名下多张卡片交易不可合并计算,附卡单独计算,不记入主卡。
2、本活动交易时间以签购单上打印时间为准,并在消费当日至商场一楼收银台领取,隔日作废。参与活动的客户可凭兴业银行信用卡与签购单原件在刷卡消费的商场领取本商场的购物卡,不可交叉领取。
3、每个活动日每家商场限量40个活动名额,其中50元购物卡限10张,100元购物卡限15张,200元购物卡限15张。礼品数量有限,赠完为止。
4、签购单原件为本次活动领取购物卡的唯一凭证。本活动不接受对账单、补单、重打印等其他任何形式的刷卡证明作为领取凭证。领取购物卡后工作人员将收回签购单原件。对无法提供或拒绝交回签购单原件的将不得领取购物卡。
5、参与本活动的交易不得重复参加兴业银行同期开展的其他活动。如客户领取购物卡后发生撤销、退货等导致不符合活动条件或以同笔交易重复参与活动的情况,兴业银行将按本次活动礼品当地市场价格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除相应款项。
6、本活动所赠礼品均不可兑换现金,不能兑换其他货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
7、本活动所赠购物卡均由合作商户提供并承担全部责任。兴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兴业银行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活动条款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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