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惠享积分,相约好礼!
活动时间: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活动内容:活动一:积分大放送!
9月1日至11月10日每周五,淘宝鑫卡指定计积分消费享5倍信用卡积分(赠送积分部分封顶10万分),双11、双12当天享10倍信用卡积分(赠送积分部分封顶20万分)!
活动二:消费送好礼!
9月12日至12月31日注册参与本活动的客户,单周淘宝鑫卡净消费满500元且满3周及以上(无需连续),在奖励名额内即有机会获得排名奖、纪念奖好礼。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注册方式:
1、微信公众号“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指定专属页面输入手机号;
2、使用所持我行信用卡预留手机号发送短信TB至1069028962999。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卡种为上海农商银行发行的淘宝鑫卡。活动日期为活动内容指定活动日当天0点至24点。
2、 活动一淘宝鑫卡赠积分按照活动当天淘宝鑫卡计积分消费金额的多倍赠送积分(购房、购车、房产经纪、典当等交易不赠送积分),消费日期以本行系统所记消费日期为准。附属卡消费并入主卡账户,不单独获赠积分。每个主卡账户赠予积分部分(不含按照本行积分规则给予客户的消费原始1倍积分)每周五(不含11月11日)封顶值10万分,11月11日及12月12日当日封顶值20万分。积分赠送示例:客户A在9月30日周五刷淘宝鑫卡餐饮消费1千元,则客户此笔交易系统积分1千分、活动赠送4倍积分即4千分,客户A实际获得5千分;客户B在11月11日刷淘宝鑫卡家电消费5万元,则客户此笔交易系统积分5万分,由于赠送部分积分封顶值为20万分,客户B实际获得25万分。
3、 活动二需在“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本活动注册页面注册或发送短信注册方可参加。淘宝鑫卡客户需满足9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个自然周(以北京时间为准)内淘宝鑫卡净消费满500元人民币方可视为本周满足500元合格消费。净消费为当周消费金额扣除当周退货金额,消费日期以本行系统记录的实际消费日期为准,即为信用卡账单显示的“交易日期”(不考虑“记账日期”)。
4、 活动二中奖客户将按照活动期内符合合格消费的周数的客户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产生,前10名获赠Apple Watch,最低奖励为膳魔师陶瓷刀。如客户合格消费周数相同,则按照活动期内消费总金额高低排序。每人仅限获得1次奖励。
5、 活动期间,客户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本行有权取消中奖资格或从其本行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等值的积分或金额:
(1)欺诈、逾期、(疑似)套现;
(2)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停卡、冻结、止付、销卡(户);
(3)将用于取得中奖资格的相关消费商品退货,为取得本活动奖励恶意消费等。
6、 活动细则请以上海农商银行网站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或咨询本行24小时客服热线021-962999或4006962999。
7、 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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