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 超市购物乐,惊喜享不停!
活动内容: 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深圳地区“天虹”、“君尚百货”所有超市、“新一佳”所有门店,“华润万家大卖场”所有门店刷平安银行信用卡尊享:单笔消费满99元,即享5元优惠金返还。
温馨提示:
本次活动仅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参加:
1) 客户需在活动期间编辑短信“Q1CS”发送至如下号码注册参加活动(注册成功后当月及以后各月如符合条件可获奖励,注册当月之前月份的消费无法获得奖励):
中国移动:10657924365
中国联通:106550212436586
中国电信:10659551186
2) 客户在满足奖励条件的当月内,可计积分消费金额需累计满500元(含)以上;
活动门店信息:
天虹深圳地区所有门店超市(20家,后海天虹除外);
君尚百货超市(1家);
新一佳深圳地区所有门店(23家);
华润万家大卖场所有门店(18家);
活动细则及条款:
1、 本次活动适用于平安银行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含平安一账通卡);
2、平安信用卡新卡客户在活动期间可直接享受优惠金返还,无须短信注册及当月可累计积分达500元(含)以上。(新卡客户指在2012年1月前无任何平安银行信用卡,并在2012年1月至3月期间开通信用卡的客户);
3、本次活动平安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优惠金将计入主卡账户。同一客户名下若有多张信用卡符合获奖条件,优惠金将合并计算,每位持卡人每月获赠优惠金价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元;
4、持卡人获赠的优惠金将在消费次月月底前(含)导入持卡人的平安银行信用卡账户,优惠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查询账户及优惠金入账明细信息;
5、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平安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6、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优惠金返还,如该笔交易的奖励已产生,平安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7、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平安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8、平安银行非本次活动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如发生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争议,平安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家解决,由商家承担最终经济与法律责任;
9、平安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平安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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