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30日至9月23日 二、活动对象: 农行Visa信用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卡人使用农行Visa信用卡单笔有效消费199元(含)以上,即可参加当周抽奖,中奖持卡人可以199积分特惠兑换Visa London 2012奥运会纪念运动双肩包或纪念徽章,每周500个积分特惠兑换名额。活动共持续21周。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农行Visa信用卡(商务卡、准贷记卡除外)主卡持卡人,附属卡交易并入主卡合并计算。 2.持卡人使用农行Visa信用卡单笔有效消费199元(含)以上即可获得一个当周抽奖资格,参与该周Visa London 2012奥运会特许礼品积分特惠兑换名额的抽奖。持卡人每天在同一商户满足条件的消费最多按2笔计算(随机选取),符合要求的笔数越多,抽奖资格越多,中奖机会越大。 3.本活动所要求消费为可累计积分的有效消费。《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详见农行网站)中规定的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不参加本活动。 4.刷卡消费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美元消费按1:8的比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5.每周中奖名单将于该周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农行网站公布。前10周(4月30日至7月8日)中奖持卡人,可以199积分兑换Visa London 2012奥运会纪念运动双肩包一个。第11周至第20周(7月9日至9月16日)中奖持卡人,可以199积分兑换Visa London 2012奥运会纪念徽章一套。最后一周(9月17日至9月23日)中奖持卡人所抽中交易的消费金额排名前250名的,可以199积分兑换Visa London 2012奥运会纪念运动双肩包一个;消费金额排名后250名的,可以199积分兑换Visa London 2012奥运会纪念徽章一套(当金额相同时按刷卡消费时间先后排名。) 6.每名持卡人首次中奖后不再参与后续的抽奖,所获积分特惠兑换名额不可转让。 7.中奖持卡人收到中奖短信通知后,需发送信息“2012ABC#QR”到活动短信平台1069033366101,以确认同意由农行为其自动扣除相应的积分兑换礼品,并按账单地址配送;如持卡人3天内未发送确认短信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如持卡人卡内积分余额不足造成未能成功兑换的也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 8.如因账单地址错误等原因造成未能收到礼品,且持卡人也未在2012年11月30日前提出查询的,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 9.礼品以最终实物为准,不可折现。礼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由礼品供应商负责。 10.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11.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