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对象: 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持卡人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活动期间:持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成功刷卡消费任意金额满5笔,可获赠1000点“东方万里行”积分。若5笔中有1笔为通过东航95530购票消费,可额外获赠1000点“东方万里行”积分的奖励。
活动二:活动期间,持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通过东航销售服务热线95530成功购买机票,每消费满15元可获得3点“东方万里行”积分(所得“东方万里行”积分中,1点“东方万里行”积分为正常金穗贷记卡积分转换所得)。
活动三:活动期间,持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入住汉庭,并刷该卡结算房费,可享10%现金返还。
四、活动细则:
(一)该活动仅限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持卡人参与。
(二)活动一:
1.所赠 “东方万里行”积分将在持卡人满足条件后的60个工作日内,以金穗贷记卡积分形式计入持卡人对应信用卡帐户,月底将自动转化为 “东方万里行”积分后计入对应“东方万里行”会员帐户。购买机票额外赠送的“东方万里行”积分,将在持卡人满足条件后的60个工作日内,直接计入持卡人信用卡对应的“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
2.每位持卡人仅可享受一次里程奖励,不可重复获得。
3.活动时间以农行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若持卡人在获赠“东方万里行”积分后6个月内销户,或因退货等原因造成无法满足以上活动条件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客户贷记卡账户扣除所赠“东方万里行”积分,若“东方万里行”积分已使用则扣除所赠“东方万里行”积分等值金额的款项。
5.《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活动条款及细则》中规定的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不参加本活动。
(三)活动二:
1.活动需通过东航销售服务热线95530、使用金穗汉庭东方万里行联名卡对应的“东方万里行”会员卡号预订机票并使用该卡支付全额票款。
2.如成功购票后又申请退款,将不享受此活动优惠。
3.活动有效期截止时间以东航系统记录的客户成功支付的时间为准。
4.获赠的 “东方万里行”积分将在客户满足条件后的60个工作日内计入持卡人对应的“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
(四)活动三:
1.本活动适用于汉庭全国所有门店。
2.返还的现金将于次月底前返还至汉庭会员帐户内。
3.汉庭会员帐户内金额可在汉庭门店做现金使用,但不开具发票。
4.每位持卡人累计返现最高不超过1000元
5.本活动与汉庭其他促销活动不可叠加。
(五)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所持金穗贷记卡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其他相关规定、账户状态不正常,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六)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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