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厦门分行发行的金穗贷记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即日起持本人农行贷记卡在厦门夏商百货,民兴超市合作门店,可根据本人消费积分累计情况(限农总行回馈部分)兑换心仪商品
四、活动细则:
单笔消费积分兑换最低不低于25元,最高不超过300元(即10000分-120000分),积分不足支付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差额部分可使用金穗信用卡消费或现金补足。
如因所兑换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依照商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由商家承担。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详询95599
五、合作商户: 夏商百货(中山店、华商店);
夏商民兴超市(美仁店、阳台山店、滨北店、厦港店、槟榔店、官任店、住总佳苑店、龙盛里店、碧山店、殿前店、高林店、鼓浪屿店、湖滨南路四里店)。
以上合作商户实际开通时间,请询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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