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农行信用卡持卡人(准贷记卡和商务卡除外)
活动商户:指定网上商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我行信用卡持卡人在指定网上商户购物单笔订单金额满500元(含)以上,使用银联在线分期支付方式进行付款,有机会享受双重优惠!
活动一:分期享手续费优惠。
持卡人办理3、6、9、12期银联在线分期,可享受分期手续费6折优惠。
活动二:分期购物享返利。
持卡人办理3期银联在线分期,可按信用卡消费金额的0.9%获得返利,单笔交易封顶返利金额36元。单张信用卡单月最多10笔交易可享受返利。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五、活动细则:
(一)本活动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准贷记卡、商务卡除外)参加,以下简称“持卡人”。
(二)活动期间,持卡人在指定网上商户购物,单笔订单金额满500元(含),且通过银联在线支付通道完成分期付款支付,方可享受分期手续费优惠及返利。持卡人通过其他任何分期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均无法参加本活动。
(三)本次活动交易时间以该笔交易在银联网络的清算时间为准,交易金额以实际入账金额为准。
(四)“活动一”规则:
持卡人办理3期、6期、9期和12期银联在线分期,我行将按照优惠费率向持卡人按月收取分期手续费。
(五)“活动二”规则:
1、持卡人办理3期银联在线分期,可按交易金额的0.9%获得返利,单笔交易最高返利金额为36元。办理其他期数的分期交易不可获得返利。
2、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卡片分别统计、主附卡分别统计返利金额。单张信用卡单月最多10笔交易可享受返利。
3、本次活动共计28000笔交易可获得返利,其中5月和6月分别限前10000笔交易,7月限前8000笔交易,按每笔交易在银联网络的清算时间先后顺序先到先得。
4、返利将于活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入持卡人信用卡内,持卡人可用于后续消费、取现(取现手续费按我行资费标准收取)。
5、退货及提前还款交易不享受返利。若持卡人已获得返利,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其获得返利的相应金额。
6、如持卡人对返利金额有异议,可于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通过我行客服热线提出查询,逾期恕不受理。
(六)在符合本活动资格的前提下,持卡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活动。
(七)若持卡人出现下述任何情况,将取消活动资格,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违法交易、当前账户出现预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八)本活动细则以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金穗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
(九)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活动内容及细则的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农行官方网站)公告后生效。
额度内分期还款规则变更公告
专项分期还款规则变更公告
商户分期规则
1.商户分期业务仅向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持卡人提供,且所持卡片状态须正常,不支持止付、挂失、销户或其他高风险账户进行该业务。
2.商户分期业务仅支持人民币消费交易,且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元人民币,最高不得超过账户可用额度。
3.商户分期交易成功后,持卡人账户可用额度实时扣减,当期账单周期为首期。
4.商户分期交易成功后,将在持卡人账户中扣收分期手续费,并在POS单上予以显示。
5.每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等于分期付款金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计算精确到元位、分期手续费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舍去小数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每期分期付款本金及手续费须全额偿还,并计入账户当期最低还款额。
6.由商户分期业务产生的超限费、滞纳金等其他费用均以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为依据收取。
7.持卡人商户分期付款交易享受金穗信用卡积分累计计划。分期付款交易撤销或退货时,持卡人账户积分按原积分累计额进行扣减。
8.分期付款交易一旦完成,持卡人不得进行期数调整、展期等变更申请。
9.分期付款超额还款时,若超额还款不够足额偿还下一期分期付款本金的,则已还部分视同偿还末期分期付款本金,还款期数不变,其他各期还款金额不变;若超额还款足额偿还下一期分期付款本金的,则还款期数自动递减,手续费按实际期数收取;若分期付款本金已清偿的,视同分期付款结束。
10.账户如有未清偿的分期付款欠款,则须先将人民币欠款全部清偿后方可享受客服人工购汇还款服务。
11.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当期应还款额时,当期分期付款享受免息期;如申请人未按时还款,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按信用卡的透支利率及计息方式计收未还全部款项的相应利息,并按信用卡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计收有关费用。
12.持卡人信用情况发生恶化、不能履行账户债务或我行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情况,我行有权提前终止其分期付款计划。
13.分期付款计划提前终止后,分期未偿还本金全部记入当期最低还款额,收取当期分期手续费,已收取的持卡人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并视还款情况收取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14.对已经生效的商户分期业务发生退货交易的,已收取的持卡人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退货成功后视同分期本金清偿并自动结束。
15.分期商品的价格、分期期数、分期手续费等信息均以商家公告或海报宣传为准。若持卡人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对商品的质量、价格、送货、退货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应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持卡人仍应按事先与我行约定的继续偿还所欠款项,前述争议不影响我行对持卡人所欠分期付款债务进行追偿的权利。
16.持卡人在还款期内若注销卡片,需首先提前清偿分期付款未还部分金额,再申请注销。若持卡人卡片即将到期,持卡人有未清偿的欠款时,视同持卡人认可自动续卡。
17.本条款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及个人卡领用合约执行。
18.中国农业银行保留对本条款的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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