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农行中国旅游IC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凡成功办理农行中国旅游IC信用卡并激活,即可获赠“旅程无忧”保险(包括高额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旅行不便保险)一份,限前10万名客户。
四、保险服务介绍
(一)保险服务内容:
被保险人在境内旅游期间发生相应保险事故可得到以下服务内容:
保险内容:航空意外身故、残疾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300万
保险内容:火车、地铁、轻轨、轮船意外身故、残疾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50万
保险内容:公共汽车、出租车、固定机场客车及旅行社安排景点、酒店接送的旅游巴士意外身故、残疾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20万
保险内容:航班延误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900元(单次最高300元)
保险内容:行李延误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1500元(单次最高500元)
保险内容:旅行取消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1000元
保险内容:旅行缩短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1000元
保险内容:旅游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
最高赔付金额(一年累计):5000元
查看具体保险责任及赔付方式
保险责任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条
一、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详见第五条: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领取保险金后的余额。
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恐怖袭击。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第三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索赔申请书;
2.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POS单(限当次旅行)或能够证明其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其它证明;
3.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或交通事故证明;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索赔申请书;
2.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POS单(限当次旅行)或能够证明其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其它证明;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6.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航班延误保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进行旅行时,所搭乘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被人劫持或该承运人的雇员罢工或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机票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预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较预定到达时间延误4小时以上者,本保险人按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对于被保险人的延误,满4小时本保险人给付旅行延误保险金 300元,保险年度内累计赔偿900元。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保障,每一次旅行以被保险人请求一次为限。
责任免除
对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本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
被保险人向本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前,已经发生的罢工或临时性抗议活动;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或港口时,已超过原订搭乘班机或船舶办理登机或登舱的时间;
被保险人未搭乘飞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所提供的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但被保险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无法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所提供的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在此限;
被保险人未能从原订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取得旅行延误时间和原因的书面证明。
索赔申请与证明文件
保险金申请人向本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以下证明和数据原件作为索赔单证: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POS单(限当次旅行)或能够证明其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其它证明;
4.登机牌或行程单复印件;
5.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所出具的载有延误时间及延误原因的证明;
行李延误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进行旅行时,其随行托运的行李因航班承运人的处理不当,致被保险人在抵达目的地后6小时仍未送抵时,本保险人依本附加合同之约定给付行李延误保险金500元,保险年度内累计赔偿1500元。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保障,每一次旅行以被保险人请求一次为限。
责任免除
对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本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不是该次旅行时托运的行李;
被保险人的托运行李被海关或其它政府部门隔离、检验、扣留、销毁、或没收;
被保险人未及时取得行李延误小时数的证明文件;
被保险人留置其行李于航班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
被保险人事先运送的行李,或非随身托运而分开邮寄或运送的行李。
索赔申请与证明文件
保险金申请人向本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以下证明和数据原件作为索赔单证,并自旅行结束日起30天内送交本保险人:
理赔申请书;
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POS单(限当次旅行)或能够证明其用本人中国旅游卡刷卡购票或刷卡支付团费的其它证明;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登机牌或行程单;
航班承运人或代理人所出具延误时间与原因的相关书面文件;
旅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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