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以客户在线申请成功提交时间为准。
二、活动对象:所有已持我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以下简称“推荐人”)。
1、客户参与活动使用的推荐人手机号必须与我行系统内预留手机一致。
2、因本活动奖励积分不赠送至悠逸/悠悦白金信用卡、万事达卡/VISA单品牌信用卡、公务卡、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故仅持上述卡片的持卡人无法参加。
3、参与客户应保持名下所有卡片状态正常,如任一卡片状态为逾期、冻结等非正常状态,将无法获赠奖励。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推荐人成功推荐除本人以外的新客户(以下简称“被推荐人”)通过本活动指定地址办理信用卡,被推荐人在审核通过日起30天内(且最晚于2021年4月15日前,含当日)完成任意1笔金额≥15元取现或消费,推荐人可获得相应奖励。
推荐1人赠 86,666信用卡积分;
推荐3人赠 266,666信用卡积分;
推荐6人赠 466,666信用卡积分;
推荐10人赠 866,666信用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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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人奖励规则说明:
(一)被推荐人需在活动期间通过推荐人转发的本活动指定地址办理信用卡,活动指定地址为“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办卡”—“办卡*推荐”页面或扫描上方二维码。
(二)审核通过日一般指新客户首次收到信用卡审核通过短信的当天,具体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核系统审核通过日为准。
(三)被推荐的新客户是指,未持有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含2020年1月1日前主动注销兴业银行信用卡各卡产品主卡的持卡人。被推荐的客户如为非新客户,则无法计入推荐人奖励。
(四)“荐”面礼活动期间,每位推荐人的奖励仅可获取一次且不可重复获得、以最高可获得的奖励为准。
举例:推荐人A参与本活动成功推荐20人,则该推荐人可获得的奖励为“866,666信用卡积分”,不可再累计获赠推荐1/3/6人奖励,以此类推。
(五)客户同时参加“荐”面礼活动与新客户办卡满足条件赠66,666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详见兴业银行官网),两个活动奖励不可重复获得,如客户同时满足两个活动奖励条件,则默认赠送“荐”面礼活动奖励,不可重复获取。
举例:推荐人B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活动,在线办卡满足活动条件并成功推荐10人办卡,则推荐人B可获得的奖励为“866,666信用卡积分”,不再获赠新客户办卡礼66,666信用卡积分。
五、推荐结果查询及奖品配发
(一)推荐结果查询方式为:
“荐”面礼活动推荐结果查询数据非实时更新,一般将于活动开始后10个工作日左右开始更新,以实际更新时间为准;后续一般一周更新两次,可通过以下渠道自助查询:关注“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卡”-“办卡*推荐” 进入本活动页面,点击“推荐结果查询”,输入推荐人手机号码进行验证,通过验证后即可显示推荐情况;或使用智能客服直接输入“推荐结果”; 推荐查询结果仅供参考,最终是否达标及达标奖励以达标通知短信内容为准。
(二)奖励赠送方式:
活动奖励积分将在活动结束达标统计并发送达标短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赠送至推荐人名下状态正常的信用卡主卡内,如推荐人(依证件号码判定)名下持有多张信用卡主卡,则计入达标统计时最新核发且状态正常的主卡账户。推荐人不可指定赠送积分的信用卡,积分不可拆分赠送;若计入卡片状态不正常,视为客户自动放弃积分。
(三) 推荐人需确保持有我行信用卡主卡且生成推荐链接时的手机号与在我行系统内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如因手机号码不一致或未持有我行信用卡主卡导致积分赠送失败,视为客户自动放弃积分,我行不再另行通知。获赠积分不提供发票、不可折换其他奖励/现金等。
(四)如对活动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未收到积分、活动资格等问题,可于活动结束后四个月内致电客服处理,逾期未致电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活动奖励,我行不再受理。
六、活动条款:
(一)推荐人如推荐本人办卡(推荐人手机号码与申请人手机号码一致),则不可计入本活动发卡业绩且不获赠推荐奖励。
(二)推荐人如有恶意推荐等欺诈、舞弊情况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推荐人参加推荐办卡活动及获赠奖励的权利且不再另行通知。
(三)被推荐人可参加同期网络发卡新户活动,详询兴业银行官网。
(四)推荐人在推荐办卡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识别码。活动期间,推荐人的手机号码应与生成推荐链接时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推荐人以不同的手机号码推荐,视为不同推荐人,业绩按照不同推荐人手机号码分别统计。
(五)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兴业银行信用卡,由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六)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未授权参加此活动的推荐人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或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参与本活动的推荐人存在以下行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活动奖励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活动奖励。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并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1、 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多级分销类平台、养卡套现类平台、中介交流平台、传销群等非正规或非法渠道的行为;
2、 推荐人存在将推荐办卡链接提供办卡公司、刷单平台、传销群、POS机公司等非正规或非法人员代为办理的行为;
3、 推荐人将推荐办卡链接投放在引导客户填写虚假信息的平台;
4、 推荐人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
5、 推荐人截留被推荐客户申请信息;
6、 其他损害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商誉及恶意套利的行为。
(八)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变更、调整本活动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奖品等),前述调整将于兴业银行官网公布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兴业银行客服热线9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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