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下称"活动期间")
二、活动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含)账单形式为纸质账单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卡人通过交行信用卡官网、个人网银、手机银行或客服电话等渠道成功改签电子邮件账单,即可获得2000积分奖励。
活动细则:
1、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并成功改签电子邮件账单即视为其同意接受《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电子账单服务协议》中的全部约定内容。
2、符合奖励条件的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仅可获得一次积分奖励。如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信用卡,也仅可获得一次奖励。
3、奖励积分将于成功改签完成后次月月底前导入至持卡人成功改签完成当月除环球信用卡外消费金额最高的信用卡中。
4、持卡人改签电子邮件账单需按规范准确填写邮箱信息,如由于填写资料错误导致无法获得电子邮件账单的,交通银行不承担责任。
5、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6、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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