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1.活动时间:本次活动优惠有效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2010年2月28日。
2.持卡人须以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含标准卡、各类主题卡和联名卡、公务卡)在本次活动薇姿指定专柜消费结账,方可以享受本次活动优惠。不良账户和不正常状态账户不得参加本活动。
3.本次活动薇姿10个城市共计118家专柜参与活动(具体门店明细请以交通银行网上公布为准)。
4.优惠不能兑换现金、其他货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赠品多买多赠,不设上限;每个专柜赠品数量有限,赠完即止。
5.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可同时参加本次优惠活动。
6.本优惠不可以与薇姿专柜其他优惠活动及折扣同时享用。
7.对于薇姿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量,交通银行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交通银行及薇姿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参与城市:上海、杭州、南京、重庆、武汉、郑州、广州、北京、天津、深圳
*各城市详细门店地址请点击“具体专柜及地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