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4-07-04 至 2014-09-30
活动内容: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持交通银行信用卡在新光三越指定门店刷银联通道单笔消费满500元人民币,可享5%刷卡金返还,每位主卡持卡人单月最高返还200元!
活动门店:信义新天地等全台所有新光三越(特殊门店除外)
温馨提示:
1、需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或微信服务号注册本活动方可享受5%刷卡金返还;
2、返还刷卡金最晚将于次月底前导入,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境内外任意刷卡消费。
3、具体活动条款细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公告为准
活动条款与细则:
1、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凡通过交行官网或微信服务号“交通银行信用卡”注册成功(含白金卡),即可在指定合作商户新光三越通过银联通道单笔刷卡消费满人民币500元,享受5%返刷卡金奖励,具体优惠内容及指定合作商户详见信用卡官网;
2、每位客户每月累计获赠刷卡金返还上限为200元人民币,活动期间每自然月可重复获得;
3、5%刷卡金返还无名额限制,美元消费按1:7折算为人民币后计算刷卡金。刷卡金最晚将于满足消费条件次月底前导入,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境内外任意刷卡消费;
本活动可与同期境外优惠活动同享。
4、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奖励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可分多笔使用,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
5、如遇持卡消费后取消交易,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扣除相应刷卡金奖励金额;如刷卡金已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将相应金额计入持卡人当期账单。
6、如遇持卡人发生任何取消交易、退换货、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奖励的权利。
7、交通银行不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供应商,产品及其相关服务的品质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商户负责。如持卡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有任何异议,交通银行将协助与相关单位交涉。
8、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门店列表商户名称 商户地址
新光三越 信义新天地店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9號
台北天母店 台北市士林区天母东路
台北站前店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西路一段
台北南西店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西路12号
桃园大有店 桃园县桃园市大有路189号
桃园站前店 桃园县桃园市中正路
新竹中华店 新竹市东区中华路二段
台中中港店 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三段
嘉义垂杨店 嘉义市西区垂杨路
台南中山店 台南市中西区中山路
台南新天地 台南市中西区西门路一段658号
高雄三多店 高雄市苓雅区三多三路
高雄左营店 高雄市左营区高铁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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