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五、周六及周日,以及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8日每日,持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除交通银行太平洋百思买信用卡以外)在苏宁电器门店内发生单笔金额满人民币2500元的十二期商场分期付款交易,即可获赠人民币100元(税前)。
- 本活动仅限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交通银行太平洋百思买信用卡除外)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若满足活动条件,现金返还将计入主卡账户。若同一持卡人持有多张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则该持卡人账户下的多张主卡及其附属卡合计每月最多返还人民币600元(含税)。
- 本活动中的现金返还金额需交纳20% 的个人所得税,该笔个人所得税由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下称“卡中心”)依法代扣代缴。税后返还金额将于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直接汇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账户中。
- 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折扣返还,如该笔交易的现金返还已产生,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现金返还的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卡中心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 卡中心保留修改本活动条款、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以及更换同等价值礼品而无须事先通知客户的权利,并保留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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