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
活动内容:
1.“锦江会员升金计划”。活动期间,预订“锦江贵宾计划参加酒店”客房并用锦江龙卡刷卡支付全额房费,可享受“锦江贵宾计划”的金卡会员待遇,即额外增加20%的锦江会员积分。
2.“锦江龙卡入住有奖”。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锦江贵宾计划”参加酒店入住并用锦江龙卡刷卡支付全额房费:
(1)住宿消费累积满8000元,可额外获赠9000锦江会员积分(价值300元),限200名,先到先得;
(2)住宿消费累积满15000元,可额外获赠18000锦江会员积分(价值600元),限200名,先到先得;
(3)住宿消费累积满25000元,可额外获赠30000锦江会员积分(价值1000元),限200名,先到先得。
活动规则:
1.本活动限锦江龙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参加,同一持卡人名下主附卡消费合并计算,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获奖资格。
2.本活动仅限锦江龙卡持卡人在锦江旗下会员酒店的住宿消费,消费金额不限,不含取现及不计积分的交易。美元交易按1:7折算。
3.消费记录以消费交易日为准(北京时间)。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与我行系统记录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4.“锦江贵宾计划”参加酒店、会员权益和晋级标准由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并负责解释,相关条款细则、最新优惠服务项目和最新参加酒店名录详见www.jinjianghotels.com ,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就“锦江贵宾计划”相关内容解释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参加“锦江会员升金计划”活动的持卡人可拨打锦江订房热线8008195677或4006705677预订,获赠的金卡会员待遇请参照“锦江贵宾计划”会员规则与条款执行,如有疑问,由锦江酒店负责解释。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就“锦江贵宾计划”相关内容解释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锦江龙卡入住有奖”:
1)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按持卡人达到获赠资格最后一笔消费时间进行先后排序;若消费时间相同,则按最后一笔消费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2)活动期间,同一持卡人获赠的礼品即锦江会员积分按持卡人能获得的最高标准执行,同一持卡人限获赠一次。
3)本活动礼品即锦江会员积分不可折换现金,锦江会员积分使用参照“锦江贵宾计划”规则与条款执行,如有疑问,由锦江酒店负责解释。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就“锦江贵宾计划”相关内容解释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活动获赠名单将于2009年9月中旬在建行网站
www.ccb.com公布,相关礼品即锦江会员积分将于2009年9月30日前计入获赠持卡人锦江龙卡所对应的锦江会员账户中。
7.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网络交易及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及积分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如持卡人该笔交易已经被计入并获赠积分,我行将扣减积分。
8.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
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9.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营销服务热线021-38693000。我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并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0.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注:下列交易不计积分:
龙卡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龙卡
信用卡还款;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和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事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其他建设银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