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将至,华夏送暖。华夏信用卡中心为您打造火热的“11月大赢家-抽取iPad”活动!
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刷华夏信用卡累计消费满1万元(不含取现),即可参与抽取iPad(16G WiFi)活动,共10台。即日起至11月20日发送短信Y11即可报名参加,活动仅限报名参与者。
短信报名方式:
移动用户编辑短信Y11,发送至106575008232号码
联通用户编辑短信Y11,发送至1069000095577号码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Y11,发送至1069000095577号码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适用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发行的有效信用卡。
2. 活动时间:2010年11月1日0时起至2010年11月30日24时止。活动只限报名参与者,持卡人回复Y11至活动告知短信号码
即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0日,如果持卡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则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3. 活动期间刷华夏信用卡累计消费满1万元,即可参与抽取iPad(16G WiFi)活动,共10台。
4. 活动结束后,将于2010年12月15日前随机抽出中奖名单,并于12月20日前在华夏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且为获奖客户发送
获奖短信。
5. 礼品配送将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礼品配送地址均以持卡人账单地址为准。卡中心不对因持卡人原因而造成的配送失败
负责,上述持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提供地址不详、邮编有误等。若配送失败导致持卡人于2011年1月31日前仍未收
到礼品的,持卡人可拨打卡中心客服电话查询,逾期未致电表示异议的,一律视为放弃此次活动礼品。
6. 持卡人以主卡账户参加活动,主附卡合并进行刷卡交易统计。交易时间以卡中心系统记录的消费记账日为准,参与活动的相关
消费的交易到账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内。本次活动的美元交易在活动中统一按照卡中心规定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7. 本次活动赠送的礼品以实物为准,卡中心有权以其他等值商品替换原礼品,持卡人不得自行要求替换回馈礼品或折换现金。卡
中心不是礼品的制作单位,礼品的质量问题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卡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卡中心保留变
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及有权调整或变换礼品。
8. 有关活动细则及获奖信息请致电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66-95577进行咨询。
9. 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加活动和领取礼品的资格,并保留不另行
通知而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该回馈礼品价值的金额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0.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
反《华夏信用卡章程》及《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和领取
礼品的资格。
1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
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媒体(如账单、
语音电话、网站)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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