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工行信用卡享新鸿基地产旗下商场2013圣诞新年购物优惠
优惠方式:
工行卡圣诞新年购物优惠
活动时间:
即日起 至 2014-02-16
有效期:
2014-02-16
活动区域:
香港、
活动对象:
- 活动详细
- 用户评论
一、活动时间:2013年11月30日至2014年2月16日
二、活动对象:所有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及借记卡
三、活动内容:
1. 换领新鸿基地产旗下商场现金礼券
在参与商场消费满HK$1,800,即可获赠HK$50新鸿基地产旗下商场现金礼券1张
在参与商场消费满HK$3,000,即可获赠HK$100新鸿基地产旗下商场现金礼券1张
2. 精选商户优惠
持卡于参与商埸内指定商户签账消费,可享精选优惠参与商场 地址 电话
apm 香港九龙观塘道418 号创纪之城五期 (港铁观塘站A2出口) (852) 3148 1200
上水广场 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港铁上水站A4出口) (852) 2639 9638
东港城 香港九龙将军澳重华路8号(港铁坑口站A1出口) (852) 2703 9346
新都会广场 香港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港铁葵芳站E出口) (852) 2429 6500
新太阳广场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8号(港铁尖沙咀站C1出口或尖东站L5出口) (852) 2735 8702
Mikiki 香港九龙新浦岗太子道东638号 (852) 3980 9930
大埔超级城 香港新界大埔安邦路8及10号(港铁大埔墟站转乘K12或K17穿梭巴士) (852) 2665 6090
元朗广场 香港新界元朗青山公路249-251号(港铁朗屏站B2出口/轻铁丰年路站) (852) 2474 3828
有关优惠详情可浏览工银亚洲网页www.icbcasia.com
四、活动细则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所有优惠只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发行之ICBC卡,包括信用卡及借记卡。
2. 推广期为2013年11月30至2014年2月16日 (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3. 参与本推广活动之指定新鸿基地产旗下商场包括apm、东港城、上水广场、新都会广场、Mikiki、大埔超级城、新太阳广场及元朗广场 (「参与商场」)。
4. 客户必须成功以ICBC卡消费付款,方可享有优惠。
5. 优惠不可兑换现金或与其它优惠同时使用。
6. 所有图片只供参考。
7. 银行、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并非产品/ 服务之供货商,对产品/ 服务并无作出任何声明或担保;及无对所有产品/ 服务之所有权、可销售性、质量或特定用途之合作适合性作出任何担保,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如有任何有关产品/ 服务的争议或投诉,持卡人应直接与有关商户联络。
8. 银行、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保留随时修改有关优惠条款及细则的权利,而毋须预先通知。
换领新地商场现金礼券之条款及细则:
1. 持卡人必须在推广期内于参与商场以合资格之ICBC卡消费满指定金额,方为合资格交易。
2. 持卡人在推广期内在参与商场以ICBC卡单日消费满港币1,800元,可免费换领港币50元新地商场现金礼券 (「现金礼券」) 一张;单日消费满港币3,000元,可免费换领港币100元现金礼券一张。 持卡人每次只可凭同一商场内最多两张不同商户的机印发票及相符ICBC卡消费存根进行换领现金礼券 (恕不接受同一商场内同一商户的两张机印发票),而每笔消费金额不少于港币100元。
3. 持卡人必须于消费当日及指定时间内亲临参与商场之顾客服务中心,出示合资格交易之商户机印发票正本、相符ICBC卡消费存根及与消费存根上卡号相同之ICBC卡,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换领现金礼券。不可授权他人办理,逾期无效。不同ICBC卡、商场及不同日期之消费,不得合并计算。消费与换领必须于同一参与商场内进行。
4. 现金礼券每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每个商场每日可供换领的港币50元及港币100元现金礼券数量:apm 各30张;上水广场、大埔超级城、元朗广场各20张;东港城、新都会广场、Mikiki及新太阳广场各10张。持卡人凭每张ICBC卡每天只可进行换领港币50元或港币100元现金礼券1张。
5. 参与商场有权以两张港币50元现金礼券代替港币100元现金礼券而毋须另行通知,持卡人不得异议。
6. 恕不接受任何分拆消费。持卡人于同一商户之消费不可分拆成多张发票或消费存根以参加本推广活动。每张消费存根或每宗交易之发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于本推广活动或同一商场其它推广活动中重复使用。如该项交易只付订金部份,消费金额即以当日所付之订金计算,并非以该交易的消费总额计算,余额亦不可再参加任何推广活动。消费金额按个别ICBC卡卡号计算及只计算实际消费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使用优惠券或现金券后之剩余金额)。持卡人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属卡之消费金额不可合并计算。
7. 本推广活动恕不接受以下租户或交易发出之收据:购买代用券(如饼券、现金券)、门券代售服务(如演唱会门票)、购买马湾公园挪亚方舟及天际100入场券、购买或使用新地商场现金礼券或商户现金礼券、街市、商场内银行服务、地产代理公司、医务所、过境巴士站、旅行社、洗车及汽车美容、停车场、写字楼客户、临时展销摊位、小卖车、展览场地、酒席、任何缴费服务、以货品作贴换交易、任何增值服务、电话卡费用、任何月费或台费、学费或会籍费、网上购物、电邮或电话订购、取消或退款的交易,以及参与商场决定之其它类别。任何影印副本、手写及重印之发票、单据或消费存根,恕不接受。新都会商场恕不接受以下租户发出之收据:Taste超级市场、7-11便利店、万宁、屈臣氏及舒适堡。
8. 消费交易不包括已取消、退款、伪造或未志账的交易及银行不时指定的交易。
9. 本推广活动只接受参与商场内之商户发给持卡人之消费存根正本及商户机印发票正本。消费存根正本须清楚列明ICBC卡卡号、商户名称、消费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持卡人签署(如适用),而商户机印发票必须清楚列明商户名称及消费日期、交易金额及消费项目,如未能于换领时出示有关资料,不论任何原因,持卡人将不可换领现金礼券。
10. 换领现金礼券时,工作人员有权复印持卡人之商户机印发票正本,并登记持卡人之姓名、ICBC卡号码、商户发票及消费存根上的数据作记录用途。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均只限于是次推广活动之用。持卡人提供以上资料作登记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关数据及明白所收集数据的用途。
11. 所有用作换领现金礼券的商户机印发票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以示已成功换领。持卡人不可以已盖印之商户机印发票正本要求商户退回款项。任何多于消费要求之消费余额不可享有其它优惠。
12. 现金礼券只适用于指定商场内的参与商户;详细名单可浏览www.shkp.com/html/mallcashcoupon.htm。
13. 现金礼券若有遗失或损毁,恕不补发。现金礼券受条款限制及约束,有关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现金礼券背页。
14. 现金礼券不设最低消费条款,不设找赎。
15. 礼品或现金礼券一经送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取消、更改、退回或兑换现金。
16.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银行、新鸿基地产或参与商场将实时取消其换领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参与商场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换领资格而收回有关现金礼券或礼品同等价值之金额之权利。
17. 有关是次活动机制之任何争议,银行、新鸿基地产及参与商场将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商户优惠条款及细则:
1. 除特别注明外,商户优惠有效期由2013年11月30至2014年2月16日,包括首尾两日。
2. 商户优惠只限于新鸿基地产参与商场内之参与商户使用。
3. 持卡人必须于享用优惠前出示ICBC卡,并使用该卡消费,方可享用优惠。
4. 除非另有订明,商户优惠不可与其它优惠、会员优惠、折扣、礼券、特价货品及公价货品同时使用。
5. 优惠并无现金价值,不可更换及不能兑换现金、其它商品或折扣。赠品优惠不可更换或兑换现金。
6. 银行、新鸿基地产或参与商场并非商户产品、服务或赠品供货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产品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7. 优惠或赠品数量有限,送完即止。参与商户保留更改同等价值赠品之权利。
8. 若因商户拒绝提供优惠而引致持卡人任何损失,银行、新鸿基地产或参与商场均毋须负上任何责任。
9. 商户优惠受有关商户的个别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考个别优惠内容或向有关商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