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不含商户开展持卡消费立减现金类优惠活动时间)。
二、活动卡种:天津地区牡丹贷记卡、准贷记卡。
三、活动地点:
1. 天津中影南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中影国际影城),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E座3-4层。
2. 天津远东百货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68号。
3. 米莱欧商厦,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09号。
4. 金元宝商厦,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19号。
四、活动内容
持天津市分行发行的牡丹贷记卡、牡丹准贷记卡到指定商户刷卡消费,可以在商户POS上进行信用卡积分换购(即:以信用卡积分折抵消费金额),消费金额中积分抵扣不足部分由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账户支付。5000积分起兑,积分折抵消费金额的比例为0.2%(即每500积分抵扣1元人民币),最小折抵金额单位为1元。
五、领奖方式
持卡人在商户现场进行积分换购,交易成功后当场领取所购商品。
六、其他
1. 牡丹国际借记卡和牡丹专用卡不参加积分换购活动。
2.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牡丹信用卡持卡人,不参加积分换购活动:
(1)信用卡被注销或停用;
(2)信用卡被冻结;
(3)信用卡逾期超过90天;
(4)信用卡持卡人违反《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
(5)工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3. 积分的计算及累积办法
(1)天津分行牡丹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牡丹信用卡进行签帐消费,即可累积信用卡积分,积分累积标准为:每消费1元人民币或1港币积1分,每消费1美元积8分,每消费1欧元积10分,不足1元的不积分。
(2)对商户手续费率在4‰(含)以上的消费交易累计积分;对商户手续费率低于4‰(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购车、批发、公益、网上银行、网上购物等)的消费交易不累计积分。
4. 积分兑换起点及兑换比例
信用卡积分起兑点为5000积分,按500积分向上递增,上不封顶。
信用卡积分折抵金额占消费金额的比例最高可为100%。
5. 积分换购活动仅限信用卡积分,其他类型积分不参加此活动。
6. 持卡人办理积分换购过程
持卡人到我行指定商户选择商品(商品种类不限,商户另有规定的除外)后持有效卡种到收银台刷卡结算,付款时告知收银员进行积分换购。收银员在POS机上选择“积分换购”菜单,刷卡(芯片卡为插卡)后依据POS提示输入消费金额,持卡人输入正确卡片密码,交易成功并打印单据,持卡人签字,收银员核对背签。
持卡人办理积分换购的过程与刷卡消费类似,方便快捷。收银员受理积分换购时按照我行收单业务受理规定执行。
7. 在同一商户,积分换购活动与立减现金类优惠活动不同时进行。如商户开展持卡消费立减现金类优惠活动,则积分换购活动暂停。
8. 凡以积分兑换的商品/服务不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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