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银联人民币卡(简称“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简称“持卡人”)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为止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持卡人在一个年费周期里可免费享受2次境外指定目的地6天免费WiFi租赁权益。
范围及目的地
参与流程:
1.持卡人激活联名信用卡后,在一个年费周期内可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在“免费境外WiFi“权益下查看可使用的权益次数(最多2次)。
2.持卡人每次点击使用后可成功领取1个权益兑换码。兑换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持卡人在本行申请信用卡时预留的手机号(包含1个兑换码和服务商漫游超人指定活动页面链接)。
3.持卡人注册并登录漫游超人平台选择日韩台/东南亚/北美/澳新/欧洲任意1个指定目的地WiFi商品后在结算页面输入兑换码即可兑换指定境外目的地最多6天免费WiFi租赁权益。
*温馨提示:持卡人在漫游超人平台的每个订单只能使用1个兑换码,兑换码有效期为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领取当月之后的三个自然月,过期将无法使用。
活动细则与声明:
1.本活动仅限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与。
2.持卡人须在一个年费周期内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点击领取兑换码。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权益的使用。
3.兑换码有效期为持卡人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领取当月之后的三个自然月,过期将无法使用。
4.兑换码须持卡人在指定活动页面下单使用。每个订单仅限使用1个兑换码,且不能同时享受“漫游超人”平台其他优惠。
5.持卡人须在出行前至少5个工作日登录指定页面进行预订指定WiFi商品且最少预订天数为4天,预订成功将会收到确认短信。如遇节假日境外游高峰期,因WiFi设备数量有限,有发生预订不成功的可能,建议持卡人根据出行安排提早预订。
6.若超过免费赠送境外WiFi使用天数(6天),持卡人须使用联名信用卡于预订时在线支付超出金额。
7.由于WiFi设备为租赁服务,持卡人须在指定活动页面或在指定机场柜台交付每台500元押金。持卡人在回国当日或次日及时返还完整设备套装,押金全退。延迟返还按照标准日租金按天收费,若设备丢失则扣除全额押金。
8.下单日期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为止,出发日须不晚于2020年11月30日。
9.本权益仅限在线预订享受,本权益订单不提供发票,所得优惠不可折现,本权益不可转让,仅限在线预订享受优惠,不可兑换现金。若发生退款,仅退还客户额外支付费用的部分。
10.所有WiFi为无限流量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会有速度或者流量限制。“正常使用”指遵守当地运营商公平使用原则,包括手机APP、微信、微博、浏览网页、查邮件、几分钟短视频等。不包括电影视频、点对点下载软件。若在短时间内大量下载视频或软件会导致运营商降速或者停线。如遇此情况,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11.持卡人获取兑换码后自行负责保管兑换码的私密性,兑换码一旦发送即视为生效。持卡人取消活动订单或申请退款后,须联系漫游超人售后客服热线:400-8221-581转2获取新的兑换码后重新下单使用。
12.如选择邮寄领取设备,持卡人须至少距离出行前5个工作日完成预订,并在回国后24小时内寄出设备。该权益寄出设备的单程快递费免费,持卡人寄回设备的快递费需自理,不接受到付。设备归还地址:
(1)深圳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三楼
电话:186-1714-7510
联系人:漫游超人
(2)上海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环南路1155弄王桥苑5号102室
电话:173-1722-0251
联系人:漫游超人(常小花)
(3)北京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路翼之城七号楼0111室
电话:153-2120-9973
联系人:漫游超人
(4)成都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大道中二段89号空港首座3栋1单元1504
电话:135-4783-5343
联系人:漫游超人
(5)武汉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街六层楼小区19栋4单元101室
电话:133-9719-9745
联系人:漫游超人
13.持卡人使用或购买期间遇到任何问题可致电漫游超人客服热线,售前客服热线0755-3326-5931(工作日9:00-18:00),售后客服热线:400-8221-581转2, 微信公众号:roamingman2,服务时间均为7*24小时。如需咨询活动规则等相关问题,可致电汇丰中国信用卡客服热线95366或400-86-95366咨询。
14.活动期间,机场及各城市租赁柜台、境外随身WiFi使用目的地、境外随身WiFi的预约和返还流程、柜台营业时间等信息若有变化请以漫游超人预订页面为准,内容如有变更或取消将不再另行通知。
15所有产品、服务均由漫游超人网提供予持卡人。汇丰中国信用卡并非该等产品及/或服务之供应者,亦不对其作出任何表述或保证。
16.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有权从持卡人信用卡主卡账户直接扣除已获得权益的等值金额或采用其他法律措施。
a) 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b)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c)对汇丰中国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d)违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行有权对相关内容(如适用条件、优惠标准等)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本行官方网站公布。持卡人在使用优惠服务时需自行阅读并理解与该活动有关信息以确保相关优惠的正常使用。
18.参加本活动,除需遵守本活动条件与细则外,还需同时遵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汇丰中国信用卡积分计划条款及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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