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7.10.1-2017.12.31
活动对象:首次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的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持卡人于首次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之日起2个自然月内(含当月),使用浦发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交易享额外0.5倍积分,即微信支付交易总共可享受2.3倍积分,其余快捷支付总共可享受2倍积分。
活动细则:
1. 快捷支付包含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小浦支付快捷支付;Apple Pay、HCE、华为Pay、小米Pay等云闪付交易。
2. 通过以上快捷支付渠道进行的成功支付交易,可额外享受0.5倍奖励积分。统计周期内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或撤销等类型交易的,不计算在本次活动内。
3. 首次绑定是指,从未在以上任一渠道绑定过浦发信用卡快捷支付,在活动期间第一次绑定浦发信用卡快捷支付的客户。本活动仅限主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消费一并计入主卡计算。
4. 0.5倍额外奖励积分与常规1.5倍积分、微信支付1.8倍积分、5倍积分权益不冲突。0.5倍额外奖励积分不可用于兑换航空里程、年费及息费(包含客户账单内万用金手续费及利息、自由分期手续费、账单分期手续费、循环利息),可用于实物礼品兑换、积分易兑、慈善捐赠、积分竞猜、 积分保障、积分抽奖、1积分权益、积分POS消费等,具体兑换规则以浦发信用卡中心各平台相关条款与细则为准。前述0.5倍奖励积分按月发放,积分将在交易的次月底前发放至对应账户。
5. 持卡人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6.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争议交易或退货交易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奖励;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销户、冻结及其他非正常状态;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7.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条款。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及活动条款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8.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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