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对象: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活动限定刷卡时间:2014/9/22至2014/12/31
活动范围:华北地区乐天玛特超市指定门店
活动形式:活动期间,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在乐天玛特超市指定门店单一自然月刷卡消费累计满500元及以上,可凭本人信用卡、购物小票和签购单在指定地点兑换50元乐天玛特购物卡一张。每位客户每月限兑1张。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礼品开始兑换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指定日(详见下表)
活动门店及礼品兑换信息:
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客户刷卡限定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客户可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于指定地点及时间进行礼品兑换。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的刷卡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2、持卡人需以兴业银行信用卡在乐天玛特超市指定门店消费结账,单一自然月在活动门店刷卡消费累计满500元,可凭购物小票、信用卡POS单、对应有效兴业银行信用卡于指定时间及地点兑换50元乐天玛特购物卡一张。购物卡有限量,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参加过本次优惠活动的交易不再参与我行同期其他活动。
3、消费时间以签购单时间为准,单一自然月内的交易累计满500元方可兑换礼品,非同一自然月内交易不可累计;满足条件的交易可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的任一自然月内(2015年1月15日前)在指定地点进行礼品兑换,每名持卡人每月仅能兑换1次。
4、本次活动仅限主卡持卡人参加,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卡片可合并计算。兑领时请持卡人携带本人信用卡(卡号与签购单一致)在我行POS机具进行兑换资格验证,通过后即可兑换。
5、领取礼品后工作人员将收回签购单凭证原件,对于无法提供签购单或拒绝交回签购单凭证的持卡人将不提供领取礼品的机会。持卡人购买乐天玛特购物卡、消费代金券、礼品卡等非实物消费不享受本活动优惠。
6、兴业银行仅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商品及服务质量等相关问题均由商家负责。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POS机具不能正常受理信用卡支付等情况与兴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7、各城市参与活动门店、活动时间及礼品兑换时间等具体条款细则均以兴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8、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兴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权利。
9、兴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兴业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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