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参与范围:活动期间已成功注册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含已在浦发信用卡“合伙人”一期、二期、三期活动开展时已成功注册的浦发信用卡“合伙人”)。
三、活动内容:
(一)你推荐,我加码
在活动期间,已成功注册的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持卡人邀请好友办卡通过指定渠道办卡,即有机会获得加码的刷卡金:
A、推荐人成功推荐满2名新客户,加赠60元刷卡金。
B、推荐人成功推荐满5名新客户,加赠200元刷卡金。
C、推荐人成功推荐满50名新客户,加赠1000元刷卡金。
D、推荐人成功推荐满300名新客户,加赠4888元刷卡金。
说明:
1、每位推荐人只能获得一次活动加码奖励,以推荐人可以获得的最高项为准。
2、该奖项与合伙人四期其他推荐人奖项可以同时获得。活动期间符合要求的被推荐人亦可参加“合伙人”四期的“被推荐人专属奖励”。
3、本次活动的加码标准同合伙人四期的满额加赠奖标准,即:成功推荐满2名新客户,加赠60元刷卡金;成功推荐满5名新客户,加赠200元刷卡金;成功推荐满50名新客户,加赠1000元刷卡金;成功推荐满300名新客户,加赠4888元刷卡金。如果客户在本次活动期间推荐满2名新户,可同时获得本次活动的加码刷卡金60元以及“合伙人”四期活动的满额加赠奖60元,即120元刷卡金。
举例1:
张先生在7.1-10.16期间推荐成功2名新客户、在本次活动期间推荐满3名新客户,那么张先生可以获得360元刷卡金(合伙人四期共推满5名新客户,基础奖励100元刷卡金,满额加赠200元刷卡金、本次活动期间共推满3人,加码60元刷卡金)。
举例2:
李小姐在7.1-10.16期间推荐成功的新客户为零、在本次活动期间她推满5名新客户,那么李小姐可以获得500元刷卡金(合伙人四期共推满5名新客户,基础奖励100元刷卡金,满额加赠200元刷卡金、本次活动期间共推满5人,加码200元刷卡金)。
举例3:
王先生7.1-10.16期间推荐成功50名新客户、在本次活动期间推荐成功的新客户为零,那么王先生可以获得2000元刷卡金(合伙人四期共推满50名新客户,基础奖励1000元刷卡金,满额加赠1000元刷卡金、本次活动期间共推满0人,加码0元刷卡金)。
(二)你分期,我有礼
活动期间推荐人推荐的新户在核卡3个月内通过自助渠道办理自由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包括签约分期),推荐人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20元刷卡金/户,奖励户数上不封顶。
四、其他条款:
1、新客户包含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 个月以上的主卡客户。
2、本次活动中推荐人推荐的进件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活动中推荐人推荐的客户进件时间以进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系统为准。
3、本次活动中被推荐人办理自由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包括签约分期)的自助渠道包括: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APP、手机银行、信用卡网银、浦发信用卡官方微信客户端、支付宝服务窗、云账单,关于分期的其他条款请参考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上“分期理财”板块中的对应分期内容。
4、本次活动“推荐人”定义为活动期间成功注册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含已在浦发信用卡“合伙人”前期活动开展时已成功注册的浦发信用卡“合伙人”)。注册时未持有本行信用卡的,须在注册前先完成浦发信用卡申请并成功通过审核。如推荐人本人名下的浦发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或销户等非正常状态,则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5、本次活动“被推荐人”定义为活动期间直接由推荐人推荐办卡的新客户,被推荐人仅限通过以下四种渠道成功申请我行信用卡主卡才能被计入推荐人的推荐人数:
(1)通过扫描推荐人的专属二维码,进入指定页面填写资料完成申请;
(2)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立即办卡”功能直接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推荐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3)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 “在线申请”功能直接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推荐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4)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WAP网站 “立即申请信用卡”功能直接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推荐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6、本次活动的“被推荐人”亦特指受推荐人直接推荐的被推荐人,即每一位被推荐人只对应一位推荐人,以该被推荐人申请浦发信用卡时填写的推荐人手机号码为准。
7、被推荐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计为新客户,被推荐人也不享受“新户动卡奖”奖励:
(1)被推荐人在申请日之前已持有浦发信用卡或一年内曾注销浦发信用卡的;
(2)被推荐人名下浦发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或销户等非正常状态的;
(3)推荐人与被推荐人身份信息或手机号码相同的;
(4)被推荐人利用浦发信用卡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活动的;
(5)被推荐人在2016年12月31日后提交信用卡申请的;
(6)被推荐人批核时的卡片额度不满一千元的;
(7)被推荐人申请或获批的信用卡产品为浦发青春信用卡(校园版);
(8)被推荐人不是从推荐人专属二维码或推荐人专属链接进件的。
8、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由相同或不同推荐人推荐,申请了两张或以上浦发信用卡的,以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成功通过审核的第一张信用卡及其所对应的推荐人信息为准,其他信用卡不参加本活动。
9、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除推荐办卡渠道外通过其他任何渠道自行申请浦发信用卡,则以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成功通过审核的第一张信用卡为准,如被推荐人自行申请的信用卡先获得批核,则无法参加本活动。
10、已注册浦发信用卡“合伙人”一期、“合伙人”二期、“合伙人”三期(以下简称“一期”、“二期”、“三期”)的客户,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已获取的二维码继续参加本次活动。
11、刷卡金返还后,持卡人仍需对未抵扣的金额进行还款。
12、本次活动返还的刷卡金有效期统一为2017年6月30日,超过有效期限未使用的部分自动作废。因出现账户状态异常导致刷卡金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使用的,不予补发。
13、刷卡金返还账户默认为推荐人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绑定的默认卡,没有绑定微信或关联信用卡的,由我行代为选择。本次活动的刷卡金将于客户满足条件的次月月底前予以返还,如返还时仍未持有浦发信用卡的,奖励将不再补发,视为放弃相关权益。
14、推荐人注册成为浦发信用卡“合伙人”时,需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如尚未持有浦发信用卡,需确保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和后续申请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一致。同一手机号只能注册一个浦发信用卡“合伙人”资格,若发生因不同推荐人在我行预留了相同手机号码而导致无法确定奖励兑换或刷卡金返还账户的,我行将暂不予兑换奖励/返还刷卡金,并在活动持续期间或结束后以发送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推荐人,无论是否接获该等通知,推荐人均应及时与我行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奖励资格后方可获得奖励兑换/刷卡金返还。但因错误填写注册手机号或注册手机号与我行预留手机号码不一致导致奖励无法兑现或刷卡金返还的,我行不承担相关损失,亦不再补发。
15、刷卡金不得兑现、转让,不影响卡片的信用额度、可用额度、账户余额等,且仅用于抵扣交易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不得用于抵扣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或滞纳金等)和已到期应还款额。如持卡人的同一浦发信用卡账户下有多项刷卡金,该多项刷卡金可累计用于同一项交易的交易本金抵扣。
16、浦发银行各分行信用卡部营销推广员工不参加本活动。
17、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18、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20-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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